香港特區

2000年6月19日 -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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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23日

色誘台漢北姑搶兩萬元

新聞來源:太陽報
兩名二十四歲台灣客,昨夜流連尖沙咀街頭,遇上兩名北姑搭訕,以為飛來豔遇,當一起回酒店闢室尋歡之時,北姑突然發難,將其中一名台灣客內藏相當於二萬港元的新台幣的行李袋搶走後奪門逃去,兩台灣客得不償失報警求助,惟涉案北姑已逃去無蹤。

警員其後曾到案發酒店調查,並派探員在尖沙咀街頭找尋涉嫌的兩名北姑,惟仍無所獲。案發於昨日凌晨二時許,兩名分別姓韋及姓盧,年齡均為二十四歲的台灣旅客向警方報案,稱遭兩名北姑行劫二萬元。警方稱,兩名台灣客報稱於前晚在尖沙咀街頭流連,並觀賞夜景後返回位於廣東道的一間酒店,途經重慶大廈外,遇上兩名打扮冶豔的北姑。對方賣弄風情主動搭訕,兩人難抵誘惑,同意共返酒店尋歡。

事主向警方表示,他們一行四人其後返抵酒店後,先到其中一房間閒聊,當時兩北姑已有異樣,不停打量房內情況。突然,其中一名北姑發難,衝向床邊就將一個內藏十萬元新台幣的旅行袋搶走,另一北姑則與兩台灣客糾纏,擋住兩人追截搶走旅行袋的北姑。兩台灣客不敵北姑糾纏,被另一名北姑掙脫逃去,當追出酒店外後,兩涉案北姑已不知所終,事主遂報警求助。事主稱,兩涉案北姑年約三十歲,身材豐滿,打扮斯文,並操半鹹淡廣東話。

 

2000年6月22日

旺角熟食檔變人肉金魚缸

新聞來源:東方日報
歐 洲 國 家 杯 賽 事 連 場 , 嚴 重 打 擊 色 情 行 業 , 旺 角 不 少 淫 窟 在 球 賽 進 行 期 間 都 門 庭 冷 落 , 形 成 大 批 「 小 姐 」 在 夜 間 群 聚 街 頭 。 區 內 的 熟 食 中 心 因 「 群 鶯 亂 聚 」 , 更 變 成 「 人 肉 金 魚 缸 」 , 每 當 球 賽 完 場 , 便 會 吸 引 有 心 人 前 來 , 並 在 熟 食 中 心 內 細 心 挑 選 進 行 交 易 。 警 方 已 注 意 此 現 象 , 曾 「 放 蛇 」 拘 捕 多 名 「 馬 伕 」 。

旺 角 區 內 「 應 召 」 的 「 小 姐 」 有 愈 來 愈 多 的 趨 勢 , 而 且 比 以 往 更 明 目 張 膽 。 每 晚 十 一 時 過 後 , 數 十 名 濃 妝 豔 抹 、 一 身 性 感 打 扮 的 女 子 在 旺 角 一 個 熟 食 中 心 內 聚 集 , 引 來 街 上 不 少 男 士 的 目 光 。

該 批 豔 女 坐 在 中 心 內 , 沒 有 落 單 點 菜 , 部 分 豔 女 更 自 備 清 水 , 似 是 在 場 內 有 所 等 待 , 並 一 直 坐 至 凌 晨 四 時 許 , 偶 爾 熟 食 中 心 外 有 男 子 徘 徊 , 甚 至 入 內 與 豔 女 搭 訕 及 離 去 ; 凌 晨 二 時 至 四 時 , 徘 徊 的 男 子 增 多 , 他 們 進 入 熟 食 中 心 內 「 視 察 」 , 再 與 「 馬 伕 」 密 談 , 之 後 便 有 豔 女 尾 隨 男 子 離 去 , 走 進 附 近 的 公 寓 交 易 。

據 了 解 , 歐 洲 國 家 杯 球 賽 在 凌 晨 十 二 時 及 二 時 許 展 開 , 在 此 兩 段 時 間 內 , 旺 角 區 淫 窟 的 「 小 姐 」 , 紛 紛 要 呆 坐 , 「 馬 伕 」 建 議 與 其 等 待 「 生 意 」 , 不 如 落 樓 聚 集 在 茶 餐 廳 , 但 因 為 人 數 眾 多 連 茶 餐 廳 亦 爆 滿 , 「 小 姐 」 惟 有 在 沒 有 冷 氣 的 熟 食 中 心 內 等 客 , 一 些 聞 風 而 至 的 嫖 客 亦 樂 於 在 「 金 魚 缸 」 內 揀 選 「 對 象 」 , 才 與 在 場 的 「 馬 伕 」 議 價 , 不 怕 貨 不 對 辦 。據 透 露 , 凌 晨 三 時 後 是 「 小 姐 」 接 客 的 「 安 全 期 」 , 警 方 一 般 都 不 會 在 此 時 段 內 掃 黃 , 加 上 球 賽 完 場 , 嫖 客 於 睇 波 後 再 往 「 捧 場 」 , 使 到 這 段 時 間 的 淫 窟 特 別 「 旺 場 」 。

警 方 西 九 龍 總 區 特 別 職 務 隊 主 管 鍾 志 明 表 示 , 警 方 已 注 意 到 此 情 況 , 對 於 熟 食 市 場 被 用 作 「 金 魚 缸 」 , 他 表 示 , 警 方 過 去 亦 曾 採 取 「 放 蛇 」 行 動 , 放 蛇 警 員 會 先 向 在 熟 食 中 心 一 帶 的 「 馬 伕 」 「 問 價 」 , 鎖 定 誰 是 「 馬 伕 」 後 , 便 會 將 他 們 帶 返 警 署 問 話 , 先 後 已 有 數 名 「 馬 伕 」 承 認 依 靠 妓 女 為 生 , 被 警 方 正 式 拘 捕 。 鍾 表 示 仍 會 與 旺 角 特 別 職 務 隊 採 取 聯 合 行 動 , 打 擊 區 內 的 色 情 活 動 。

2000年6月22日

旺角北姑荒爭女曬馬

新聞來源:太陽報
旺角淫業風雲再起!警方連日在旺角進行清剿淫業行動,令該區的群鶯亂舞現象大為收斂,色情場所生意大受打擊,有「北姑」怯於警威索性「休業」,令色情場所「人手」緊張,日前更發生一場「爭女」衝突事件。為掃蕩無證妓女,警方連日來特別加派俗稱藍帽子的機動部隊警員進駐旺角,以四人為一小隊,每日由下午三時起不停在砵蘭街一帶巡查,除集中掃蕩區內目標場所外,亦向在街頭遊蕩的單身女子搜查身分證,帶走多名懷疑持偽造護照及雙程證的「北姑」返署調查。

有知情人士指出,近日警方在旺角區進行的連串掃黃行動,已拘捕大量高質素無證「北姑」,區內色情場所生意,因而普遍下降三至五成之多,令經營者無不叫苦連天。不少僥倖逃過被拉的「北姑」,亦怯於警方的掃蕩,暫避風頭減少前往各大馬檻「開工」,令部分色情場所出現「人手」不足現象,終於在日前爆發一場互相「爭女」的衝突事件。

知情人士又透露本周二(二十日)凌晨時分,旺角區內一間色情場所為爭奪一名要求「過場」的妓女,與妓女原屬的色情場所發生爭拗。其中一方指該妓女尚未接滿一定客數,在未贖身前竟「玩失蹤」,擅自投靠另一場所,有人不甘妓女流失,遂演變成「曬馬」事件。據稱:當晚兩幫分別為十×K及大×幫的人馬,在凌晨三時共召集數十名黑幫分子到場支援,現場氣氛一度緊張,後經雙方代表開會調停,事件才告一段落,未有驚動警方干預。

旺角警區行動主任李喬奇總督察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今年截至五月為止,警方在旺角區一共成功進行了四百九十四次掃蕩色情場所行動,當中共拘捕七百五十九名違反居留條例女子,較去年同期拘捕的三百五十九名,人數多出接近一倍。由於警方發現在被捕人士當中,持「假證」人士數目有上升的趨勢,故警方已加強向區內可疑女子查核證件,並繼續定期採取反色情場所行動,遏止旺角區內的瘝]活動。

2000年6月22日

架步老闆電話遙控生意

新聞來源:太陽報
警方在旺角區內採取連串掃蕩行動,令淫業販子人人自危,部分色情場所負責人更盡量少在旺角區出現,索性用電話遙控手下打點生意。「差佬呢排日日掃場查證,搞到好多女都唔敢明目張膽開工,『北姑』數目無早排咁多,有乜辦法唔死!舊時每間場一晚閒閒做二百幾粒鐘(客),依家得番一百粒,真係冇啖好食。」知情人士說。

知情人士指警方最近成功搜集足夠罪證,向聚集在「馬檻」附近公園,或在熟食檔等待「開工」的妓女及馬伕提出檢控,一眾行家惟有更加步步為營。部分色情場所雖然明知「風頭火勢」,但仍不斷安排俗稱「烏鼠」的無證妓女偷渡來港,補充新血,以維持利潤。

油尖旺區內多個原意作為密集區「市肺」的休憩公園「淪陷」,遭不同人士霸佔,變成聚賭開局勝地、露宿者之家、塗鴉天堂及馬伕妓女等候接客的駐點。地區團體強烈要求相關部門加強採取行動,恢復休憩公園予居民消閒的用途。文化康樂事務署發言人回應,該署經已將所發現的問題,分門別類轉交警務處、社會福利署及食物環境衛生署跟進,並會採取更多掃蕩行動。

民建聯於本年五月至六月間,成功訪問了三百二十名油尖旺區居民,詢問對附近休憩公園用途的意見,並於人口密集地區的休憩公園巡查。巡查所見,休憩公園由於附近為色情場所,故有流鶯及馬伕到處徘徊。更甚者,是在光天化日下向路人搭訕。此外,眾坊街兒童遊樂場、砵蘭街等休憩處也出現大批老人聚賭,附近一些公園亦遭露宿者佔據、老人到處小解及在牆上塗鴉等情況。

遭霸佔情況較嚴重的公園,則非上海街/山東街休憩處莫屬了。雖然仍然有小孩子「不問世事」在公園內玩耍,惟公園因所在的地理位置,附近色情場所林立,故見到有滿頭染金、染紅髮的馬伕(即依賴妓女維生的人),聚集在公園外,對途人構成一定的心理威脅。

2000年6月22日

玩 Line上床累大學生吃官司

新聞來源:太陽報
一名年僅十四歲少女,疑於五日內分別與兩名青年發生性行為,先與二十一歲的大學生在長洲東堤小築一單位翻雲覆雨,再於五日後與透過 ICQ認識,初次相約會的十七歲店員發生性關係。兩名青年終分別被控一項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大學生昨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八月開審。店員則認罪,裁判官將案押後宣判。

首被告呂君球(二十一歲),報稱為大學生,被控於今年四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五日,在長洲東堤小築一度假屋內,與一名年僅十四歲的少女發生性行為。案件押後至八月二十八日進行審訊。次被告黎俊傑(十七歲),任職店員。他則被控於今年四月二十九日,在其位於藍田德田擘w隆樓的寓所內,與同一名十四歲少女發生性行為。承認控罪的次被告過往並無案底。裁判官鑑於他年輕,將案押後至七月五日宣判,其間索閱其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准以現金五百元保釋候判。

控方案情指出,次被告與女事主在電腦互聯網上透過 ICQ認識。經過數次網上交談後,他便邀約女事主於事發當日見面。在二人的首次約會中,次被告帶女事主返回其藍田寓所,並與她發生性行為。兩名被告雖懷疑曾與同一名少女發生性行為,但二人在庭上未有交談,似互不相識。記者在法院門外拍攝兩名被告,首被告一見記者拍照,即掩颻惟b跑離開法庭。次被告則在家人提點下才掩面,其家人事後更要求記者交出相底。

未成年少女透過 ICQ,玩 Line認識異性,繼而與多於一名異性發生性行為,這情況早於兩年前亦曾發生一宗同類型的案件。有社工指少女性態度確實比前開放,家長須多與子女溝通提供正確性觀念。青協《關心一線》督導主任林小鳳承認,自該熱線在九三年成立以來,發現少女的性態度確實比以前為開放,當中亦有部分求助個案是少女透過玩 Line及 ICQ認識的異性發生性行為,並謂婚前性行為沒有甚麼大不了的錯誤觀念。

 

2000年6月21日

怨婦疑夫包二奶燒炭險死

新聞來源:星島日報
丈 夫 工 作 辛 勞 ﹐ 無 力 滿 足 妻 子 性 需 要 ﹐ 反 遭 妻 指 其 在 外 拈 花 惹 草 ﹐ 兩 夫 婦 為 此 爭 吵 多 時 ﹐ 數 日 前 丈 夫 更 一 怒 離 家 ﹐ 至 昨 日 婦 人 為 女 兒 成 績 問 題 感 到 不 滿 ﹐ 責 罵 一 番 後 ﹐ 疑 在 重 重 打 擊 下 ﹐ 於 屯 門 田 景 h 寓 所 企 圖 燒 炭 自 殺 ﹐ 幸 及 時 被 兒 女 發 現 報 警 ﹐ 救 出 送 院 ﹐ 情 況 穩 定 。

企 圖 燒 炭 自 殺 婦 人 陳 × 娣 (三 十 九 歲 )﹐ 與 同 姓 陳 (五 十 三 歲 )丈 夫 ﹐ 及 兩 女 一 子 (十 四 至 十 九 歲 )同 住 田 景 h 田 敦 樓 一 單 位 。 陳 夫 為 紮 鐵 工 人 ﹐ 每 天 由 早 上 八 時 工 作 至 傍 晚 ﹐ 由 於 紮 鐵 所 耗 體 力 不 菲 ﹐ 故 每 天 收 工 後 均 拖 疲 乏 身 體 返 家 ﹐ 至 於 女 戶 主 則 為 家 庭 主 婦 ﹐ 照 顧 在 學 的 兒 女 。

據 悉 ﹐ 近 年 陳 婦 指 丈 夫 未 盡 丈 夫 責 任 ﹐ 經 常 要 求 房 事 卻 遭 丈 夫 婉 拒 ﹐ 懷 疑 丈 夫 在 外 拈 花 惹 草 ﹐ 甚 至 包 二 奶 ﹐ 故 對 妻 子 失 去 興 趣 ﹐ 惟 丈 夫 卻 辯 稱 自 己 工 作 辛 苦 ﹐ 故 返 家 寧 願 休 息 ﹐ 不 願 多 花 體 力 ﹐ 惟 妻 子 並 不 相 信 ﹐ 雙 方 經 常 為 此 爭 吵 。而 陳 的 三 名 兒 女 ﹐ 讀 書 成 績 亦 不 理 想 ﹐ 至 近 期 陳 妻 更 懷 疑 十 九 歲 大 女 兒 與 不 良 少 年 為 伍 ﹐ 於 是 將 她 帶 返 內 地 交 由 親 戚 看 管 ﹐ 不 讓 她 返 港 。

三 日 前 ﹐ 陳 與 妻 又 為 感 情 問 題 爭 拗 ﹐ 期 間 陳 一 怒 之 下 離 家 而 去 ﹐ 陳 妻 頗 感 不 滿 ﹔ 至 昨 午 陳 妻 在 寓 所 查 看 二 女 功 課 ﹐ 發 現 她 成 績 下 降 ﹐ 又 不 肯 用 功 讀 書 ﹐ 更 不 聽 自 己 說 話 ﹐ 她 向 女 兒 責 罵 一 番 後 ﹐ 疑 感 到 遭 夫 拋 棄 ﹐ 兒 女 又 不 聽 話 ﹐ 一 時 情 緒 激 動 ﹐ 至 樓 下 購 買 一 包 炭 後 ﹐ 直 返 回 房 間 。

未 幾 ﹐ 在 家 兒 女 見 母 親 房 間 冒 煙 ﹐ 於 是 入 房 查 看 ﹐ 見 母 躺 臥 床 上 ﹐ 身 旁 有 燒 炭 ﹐ 於 是 將 母 親 救 出 ﹐ 再 報 警 及 通 知 父 親 返 家 ﹐ 陪 同 妻 子 送 院 治 療 ﹐ 情 況 無 大 礙 ﹐ 警 方 調 查 後 認 為 事 件 無 可 疑 。

2000年6月21日

婚內強姦擬列刑事罪

新聞來源:太陽報
婚內強姦將被視作刑事罪?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日通過促請政府盡快展開婚內強姦的立法工作,律政司副法律政策專員黃繼兒表示,律政司會在未來六個月展開諮詢及草案初擬的工作,並在新一屆立法會誕生後呈交議案。

有婦女團體批評,香港的立法工作已經起步較遲,根據該會的數字顯示,本港約有百分之四的性暴力案件涉婚內強姦。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吳靄儀,不滿港府在修訂《刑事罪行條例》中強姦配偶罪的工作拖延太久,委員會一致認為政府修改現行法例的工作過於慢,議員劉健儀指律政司其實只需二十分鐘就可撰寫好條例,其他因應強姦配偶罪涉及的刑事性罪行條例可以分開處理。

黃繼兒回答議員質詢時表示,基於法律條文彼此相關,當局要先解決在《刑事罪行條例》第一百一十八條的條文中取消非法性交的「非法」字眼之後,其他相關法例:如與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等條文如何處置的問題,因此需要約六個月時間進行草擬的工作。議員不滿律政司的工作進度,認為政府應該先將強姦配偶的條文撰擬好,交由立法會先行審議,然後再慢慢研究其他相關條文,因為取消「非法」性交之後的文本應該如何善後。最後黃繼兒承諾將在未來六個月向立法會提交草擬文本,並在新一屆立法會提交公眾諮詢報告。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主席王美鳳表示,本港對婦女性暴力問題一直沒予重視,其實社會上一直存在婚內強姦情況,妻子在不願意情況下,被迫與丈夫做愛,其實很多婦女根本不懂得求助,甚至不知婚內亦有強姦罪行存在的道理,她透露,該會較早前分析過求助的性暴力罪案後,發現其中百分之四涉及婚內強姦,但這僅是冰山一角,估計尚有很多婚內強姦個案未被揭發。她指出,英國、澳洲及加拿大,都已立法將婚內強姦視為刑事罪,東南亞地區亦漸漸出現要求制訂法例的聲音,香港也應該盡快開始立法工作。

「香港婦女缺乏性自主,香港男性則應該學習尊重女性的身體及她們的性自由!」明愛中心婚外情問題支援社工隊長郭志英一開口便道出東方女性的辛酸,她表示,本港婦女最大的問題是不懂得尋求「性自主」,尤其是在婚姻之內,兩性關係完全體現「男尊女卑」的情況,令香港的婦女根本不懂得在性問題上說「不」!她分析過不少婚姻關係內、男女情慾的個案,更發現本港男士對於伴侶的性自由毫不尊重,很多女性都抱鞳u既然是結婚了,性就是附帶」的觀念,這個觀念,令女性就算不願意也不能拒絕丈夫,而很多男性甚至根本不會理會妻子的拒絕,就強硬尋求自己情慾上的滿足,在兩性問題上,只是貫徹其男人至上的思想及理念。

郭志英慨歎:「現代年輕女性開始明白自己的性自由,懂得不受環境不受社會規範、而回應自己身體的需要,但是中年女性卻不懂得向丈夫說不,也不懂得自己在性問題上的自由。」她認為除了立法保障婦女之外,更要教育男性學習尊重女性及她們的性自由。

 

2000年6月20日

塘西風月恐舊貌重現

新聞來源:太陽報
港島區的色情事業正有西移趨勢,傳統「一樓一鳳」由集中地的北角、灣仔、中環,現今殺入西環,更標榜高質素作招徠,迅即其門如市。地區人士對此情況非常關注,擔心二十年代的「塘西風月」會重現,更害怕觸發區內風化案件上升,警方正密切監察這些色情場所,平均兩日巡查三次。

據悉,其中一間被警方列為關注的「鳳樓」,開設在西環皇后大道西工聯會轄下泥水工會擁有的一棟唐樓地窖,更發現該地窖的鳳姐在報章上刊登廣告,宣稱二十歲高中女學生,更追貼「制服誘惑」的嫖客心理,標榜校服Look,每次收費六百元,算起來較「一樓一鳳」價錢多三分一,但光顧者仍然絡繹不絕,鳳姐根本應接不暇,前往光顧的嫖客甚至要吃閉門羹。

根據調查,該棟由泥水工會所擁有的唐樓,多年來只租不賣,租金用以維持工會經費。工會職員梁先生對有單位被人用作賣淫全不知情,但對此他也感到非常「心翳」,將會第一時間跟進,並與工會律師研究收回單位。除可避免其他租戶受到騷擾,也可挽回工會聲譽。根據警方的統計數字,西區存在有二十二間已知的「一樓一鳳」,雖然比對起北角區的五十多間少近一半,但因北角區的色情事業太猖獗,嚴重影響附近住客,警方要高調處理,日前更一口氣在北角區內展開掃黃行動,接連清除八間「鳳樓」;色情販子為求生存,近期他遷西環舊區重張豔幟。

在最近中西區區議會的一次會議上,就有議員質疑警方的處理手法是否可行,現行法例能否堵塞「一樓一鳳」;主要是政策在處理色情販子的問題上未能斬草除根,給予他們喘息機會,如轉移陣地開闢新鳳樓,由於中西區與北角區同樣是舊區,舊樓較多且樓宇多數不設大閘,區內居民均擔心受到影響。警方強調,針對西區所設立的「一樓一鳳」單位的存在,從去年五月至今年四月期間,已曾派出警務人員進行約五百二十五次巡查,由於查訪每個地址單位時只有一名妓女,其間又沒有發現任何非法活動,故警方只能繼續密切監察,並研究策略打擊區內任何新興色情活動的可行性。

現行法例規定色情場所的定義,須符合兩項要求,第一是指樓宇、船隻或地方全部或主要被兩名或以上婦女作賣淫用途;同時,以上地方用於與組織及被安排賣淫,由於「一樓一鳳」主要是一名妓女在單位內賣淫,技術上並未違法,令警方檢控出現困難。

據來自警方的消息指出,港島區的色情事業向來集中在北角,「鳳樓」多選擇在舊式唐樓開業,是因為這些大廈多數沒有立案法團,大廈入口鐵閘沒上鎖,方便嫖客出入。但警方近期採取針對性措施,在北角區內大舉掃蕩「鳳樓」,才迫使色情集團另擇「環頭」,而同樣舊樓林立,沒有立案法團的西環便順理成章成選擇對象。目前,大多數住宅及商業大廈均會在《大廈公契》內訂明,任何業主不可將單位作不道德之用,大廈住客若因有單位被用作「一樓一鳳」而遭受滋擾,可循此途徑禁止鳳姐繼續經營。

 

2000年6月19日

管制條例窒礙探索性愛

新聞來源:太陽報
二十多個婦女及同志團體,聯同多名藝術工作者將會向政府提交意見,反對政府「美其名」指保護青少年免受淫褻及不雅物品荼毒,而制訂加強限制傳媒的建議,認為該等建議除無助處理青少年在成長階段所面對的困擾外,並與推行性教育的精神背道而馳。

團體數名代表昨日舉行記者會,表達其對有關「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文件的「反對」意見。對於有意見指,色情物品是性暴力和兩性不平等關係的罪魁禍首,新婦女協進會主席李偉儀不敢苟同,諮詢文件中的意見只會令大眾忽略了其他社會體制對兩性關係的影響;同時,加強管制只會窒礙所有人,包括女性探索與性愛相關的議題,無助於改變主流性愛模式中不平等的兩性關係,團體更指措施會窒礙女性探索有關性愛的議題,認為監察傳媒的工作,應留給民間。

另外,由於諮詢文件內對現行條例建議以「社會合理人士」為準則,香港同志社區聯席代表邵國華認為,「社會合理人士」仍然對同志有許多誤解,並懷疑審裁員對同志需要的認知程度,而加強措施只會先打擊弱勢和邊緣群體;他又批評,諮詢文件並未有對青少年獲得性知識及性實踐作出任何評估。藝術工作者劉莉莉則擔心,建議會影響藝術創作的空間,像報紙這類定期刊物,在考慮是否刊登可能涉及性和不雅議題作品時,定會先檢視作品是否有可能「越界」,即事先作出自我審查,影響多元化藝術創作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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